一、工会主席的职责
1.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,主持工会日常工作。
2.在同级党组织和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,全面负责工会工作,组织委员会一班人完成工会工作任务。
3.坚持民主集中制,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,做出决定。
4.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,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,提出工会的意见。
5.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单位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6.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。
7.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。
二、工会副主席的岗位职责
1.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。对分管的工会工作负责。工会主席不在时全面负责工会工作。
2.协助主席抓好对全委会、常委会、工代会等会议决议、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3.组织好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和文体活动。
4.搞好职工劳动保护、安全卫生,关心职工身心健康。努力实施“送温暖”工作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组织委员的职责
主要负责审查、接受新会员,管理会员会籍,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。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。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,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。及时记录工会的各项活动,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。筹备职工大会、职代会的组织工作,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。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宣传委员的职责
主要负责宣传党的方针、政策,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发动职工为单位的建设献计献策,总结推广好人好事的先进经验,宣传推广科研与技术创新,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创新与技能竞赛。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、任务、地位和作用,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。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,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。组织报告会、座谈会、经验交流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文体委员的职责
主要负责围绕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,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艺、体育等活动。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,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。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,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,最大限度的吸引干部职工参加活动。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女工委员的职责
团结带领和组织女职工投身经济建设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。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向一切歧视、侮辱、虐待、迫害女职工的行为进行斗争。了解、反映女职工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的要求,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。教育、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。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。制定年度工作安排,定期向工会汇报年度工作的落实及进展情况。不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及女职工代表工作会议,研究解决女职工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,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。参与单位有关保障女职工权益政策的制定,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组织工作并监督、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,组织发动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。
七、生活财务委员的职责
主要负责督促行政执行拨缴工会经费政策;负责收取会费,及时上缴经费。负责困难职工统计慰问工作,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福利发放工作。监督工会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。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,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。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,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。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。